
山东省曹县第三中学
教务处
曹县三中《教师行为规范》
优良的教风和规范的教学行为是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,为了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,实现教学工作的规范化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,特制定本规范。
教育教学行为规范
1、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三中,不敷衍工作,不得过且过,认真履行职责,争创一流业绩。遵守法律法规,依法执教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2、用心备好每一节课,专心上好每一堂课,耐心辅导学生,精心批改作业和各种考试试卷。设法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,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,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。
3、遵守工作纪律,坚守工作岗位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工、不离岗、不串岗、不闲谈聊天。
4、关心、爱护、信任全体学生,平等、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。要言传身教,用高尚的师德影响学生;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,坚持正面教育;要爱护后进生,以心换心,真诚相待;要用发展的眼光全面评价学生,不要用单纯的分数高低评价学生的优劣;要善于发现并及时矫正学生的心理偏差;不要讥讽、歧视、侮辱学生,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;不得简单粗暴地赶走学生。
5、保持与学生家长的联系,平等、真诚的对待每一位学生家长;对家长来访要热情接待、态度诚恳;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,改进我们的工作;不要出言不逊,伤害家长的感情。
6、勤于学习,潜心钻研,树立求真、求实、求精的学风和教风;学习新知识,研究新问题,探索适合我校学生的教育教学方法,不断改进教法,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能力。
7、谦虚谨慎,尊重同志,严于律己,团结协作,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;老教师要关心扶持青年教师的成长和提高,青年教师要虚心拜师,诚恳请教,相互尊重,相互支持。
8、服从领导,不讨价还价;通过正当渠道向领导提出批评建议,主动献计献策,帮助领导改进工作。
9、关心集体,顾全大局,树立“学校是我家,发展靠大家”的思想,自觉维护学校荣誉,不外出到其他学校兼课。
10、爱护学校财产,勤俭节约;公物有借有还,损坏照价赔偿。
仪表行为规范
1、仪表端正,着装得体,举止文明,精神饱满,态度和善,以身作则,注重身教。
2、男教师不留长发,不留胡子,不佩戴饰物,不穿拖鞋背心。
3、女教师不浓妆艳抹,不穿奇装异服。
4、语言文明,言语有度,说话不带脏字,使用文明礼貌用语,提倡使用普通话。
5、站有站姿,坐有坐相,行有行规,举止优雅端庄。
6、上课、辅导、监场、集会时不使用通讯工具。
7、不在教室、会场等公共场所吸烟,不酗酒出丑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不随地吐痰,不乱扔纸屑、果皮等。
8、体育教师上课、训练时间穿运动服、运动鞋,不准穿皮鞋。
9、不准坐着上课。
10、力争成为学生最喜爱的老师。